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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公所-教育推廣
作品說明
辦理時程:2015/01/01-2015/12/31
參加人員:社區居民、家庭主婦及在學學生
活動理念:以「傳承客家文化精神」為主軸,透過教學、參訪、展演、體驗四項途徑,達到推廣客家文化與公共藝術之目標。
作者
苗栗市公所
作品尺寸
作品材質
縣市
苗栗縣
設置地點
苗栗市公所
場域
社區
經費萬
30.0
取得方式
教育推廣
執行小組
徵選小組
創作年代
2015
委託單位
苗栗市公所
來源網站
https://publicart.moc.gov.tw/home/zh-tw/works/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