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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清流
作品說明
將與法院相關的聯想物件透過放大、形變,以輕鬆活潑的方式,形塑為街道家具,柔化法院總是嚴肅、沉悶的刻板印象。
作者
陳奕彰/紅毛港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作品尺寸
1680×500×150 cm
作品材質
烤漆、石、抿石子
縣市
彰化縣
設置地點
5104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北斗簡易庭前草地)
場域
政府機構
經費萬
1540.0
取得方式
公開徵選
執行小組
余仕明、徐維志、陳冠君、黃位政、林平、侯錦雄、李思賢
徵選小組
余仕明、葉明松、何杏雀、徐維志、陳冠君、黃位政、林平、侯錦雄、李思賢
策劃單位
陽光國際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創作年代
2016
委託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來源網站
https://publicart.moc.gov.tw/home/zh-tw/works/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