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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需要,付出愛!
作品說明
「愛,是將別人的需要,當作是自己的責任。」讓我們用眼睛細細旳觀察,用心靈深深的思想,別人有什麼需要?然後,實際付出愛的行動!當風轉動那《愛》的化身,時時提醒我們:當你看見別人有需要,快付出行動吧!
作者
李國嘉
作品尺寸
770×485×800㎝
作品材質
不鏽鋼、水晶、布旗、強化玻璃
縣市
新北市
設置地點
22046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413號
場域
學校
經費萬
129.35
取得方式
委託創作
執行小組
孫立銓、熊鵬翥、朱惠芬、蔡忠孝、吳昌期
徵選小組
孫立銓、熊鵬翥、朱惠芬、蔡忠孝、吳昌期、劉鎮洲、林佩淳、唐誌鴻
創作年代
2011
委託單位
新北市板橋區江翠國民小學
來源網站
https://publicart.moc.gov.tw/home/zh-tw/works/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