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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憶』走廊
作品說明
保留最真實的古蹟原貌,於地鋪面上導入底片記載事物的造型概念,刻畫出楠梓國小的一些在地情愫。
作者
黃裕榮、駱信昌、黃裕和
作品尺寸
20H×1840W×254D cm
作品材質
白大理石、黑花崗、抿石子
縣市
高雄市
設置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262號
場域
學校
經費萬
42.0
取得方式
公開徵選
執行小組
吳梅嵩、許一男、方惠光、陳水財、陳英明、黃振祥
徵選小組
陳英明、洪明宏、許自貴、蘇志徹、賴新龍
創作年代
2008
委託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來源網站
https://publicart.moc.gov.tw/home/zh-tw/works/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