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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戶外廣場
管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申請單位
臺中市立屯區藝文中心
聯絡人
陳小姐
受理登記
1. 街頭藝人須於 14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 申請方式:書面 / Email 3. 場租:免費 4. 管理辦法與申請表格連結網址:表單下載
辦公室電話
04-23921122#303
電子信箱
yiling@tccac.gov.tw
傳真
04-23928886
所在地址
大興路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