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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隆路商圈
管理單位
台中市大隆路商店街管理委員會
申請單位
台中市大隆路商店街管理委員會
聯絡人
劉小姐、陳總幹事
受理登記
1.街頭藝人須於 2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2.申請方式:電話 3.場租:免費
辦公室電話
0931-099912、0982-135940
電子信箱
liliannelai@yahoo.com.tw
所在地址
大隆路22號至38號前空地及大隆路49號至69號前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