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全台 » 街頭藝人展演空間查詢 » 街頭藝人展演空間明細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前廣場
管理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申請單位
秘書室
聯絡人
陳先生
受理登記
街頭藝人須於 7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申請方式:書面
辦公室電話
04-26872101#121、120
所在地址
民權路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