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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遠東戲院
簡介
遠東戲院之前身係為「梅亭」。「梅亭」原為許丁綿宅,許家在「梅亭」曾設有書房「鵲館」,並設帳授徒,是早期北斗街培育人才的搖籃之一。日治時期,據聞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曾駐宿於此,故於皇民化運動推行之時,許家被迫捐出梅亭,興建公園,並豎立「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御舍營之址」紀念碑,而公園稱為「御遺跡地」,是北斗街唯一公園。 戰後,公園內北白川宮紀念碑拆除,改立臺灣光復紀念碑。民國 41 年(西元1952年)第三屆鎮民代表會代表倡議將光復紀念碑處改設劇場一座,在公所與民間合作興建下,北斗遠東戲院初創為民股 13 人,許耀為民股代表與北斗鎮公所於民國 44 年(西元1955年)11 月 20 日簽立合同契約書,合同建築「遠東戲院」,約定北斗鎮公所提供所有之光復紀念碑用地土地使用權,於民國45年(西元1956年)12月,戲院落成。其時,北斗尚有另一戲院為「北斗戲院」,而鎮民以新、舊簡稱區別兩戲院,稱「遠東戲院」為新戲院,「北斗戲院」為舊戲院。    「遠東戲院」位於今日中華路與光復路交叉口,身處市中心,牆面外觀為洗石子之原色。戲院整體建築物雖無華麗繁複的裝飾,但因建築物本身佔地面積龐大,也因此成為北斗市街一相當重要之象徵性地標,昔日為當時北斗街附近聚落的重要娛樂休閒據點。    民國40、50年代(約西元1950年至西元1960年),電影逐漸普遍,復以當時人們娛樂選擇較少,遠東戲院維持了約莫15年的榮景,當時可說是北斗地區最具代表性的娛樂休閒場所。然而進入民國60年代(約西元1970年)以後,隨著電視的普及,戲院的經營逐漸困難,最終仍免不了走向歇業一途。民國 81 年(西元1992年)起,因有線電視頻道甚多,電影觀眾銳減,遠東戲院僅在晚上及假日放映,亦曾於民國 81 年(西元1982年)4 月 1 日起即時有暫停營業情形,於民國 83 年(西元1994年)9 月 30 日申請停業,民國 88 年(西元1999年)1 月 14 日才又復業,但因戲院不符合消防、建築、公共安全等諸多法令規定,再加上電影業沒落,即未再放映電影經營戲院事業等情事。後於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指定為縣定古蹟。
古蹟類別
縣(市)定古蹟
登記日期
2015-09-30
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註冊日期(英文)
2015-09-30
類別
古蹟
主類別
文化資產
所在縣市
彰化縣
群組類別
文化資產
主類別
20150930000001
版本
1.0
來源網址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20150930000001  
地址
光復里光復路1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