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開始有大型市場建築始於日治時期,初期是為了衛生保健,後來也達到平穩物價與經濟效益。
初期市場屬於半官方性質,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才正式規定消費市場只能由官方設立,同年9月4日新設西市場前身「臺南市場」。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隔兩年為實行市區改正,也因為交通運輸系統的逐步建立,物產運輸多轉由鐵道與輕便鐵道出入,空間重心逐漸移至西市場附近。
在1935年(昭和十年)的臺南市街圖中,可見西市場旁出現「臺灣漁株式會社」,應為1912年(大正元年)就在西市場內辦公的「漁業會社」,顯示此時魚類的交易市場已經與西市場結合。至1936年(昭和十一年)的《臺南市商工人名》見「臺南市青果荷受組合」位於西市場內,至1936年(昭和十一年),除了販賣一般鳥獸肉、蔬果及日用品外,可能有魚類及蔬果類的大量交易的事務所或市場位於西市場內,所以此時期應為臺南市娛樂及民生必需品之中心。
由《總督府公文類纂》得知1935年(昭和十年)原來位在西市場西南之魚賣場已遷移至運河臺南船溜(碼頭)旁,則「台南州青果同業組合香蕉倉庫」之前身應為1930年(昭和五年)即已興建的魚賣場,其外觀形貌似曾於1935年(昭和十年)前後配合魚賣場的遷出有所調整,然當時的用途尚難澄清,之後方輾轉作為香蕉倉庫使用,並形成眾人對建築的主要印象。
直轄市定古蹟
2003-05-13
臺南市政府
2003-05-13
古蹟
文化資產
臺南市
文化資產
20030513000001
1.0
西門路、中正路、正興街與國華街街廓內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