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鼎美古宅為府城郊商三郊董事石時榮,為在臺落籍和迎接四子石耀宗高中舉人時所建,古宅建於清道光年間。
石時榮原先打算興建翹脊厝,但因未取得功名無法興建,因此先從護厝開始蓋起,以「袂起大厝,先起護龍」為笑談。當石耀宗高中舉人後,石時榮即興建正身,以標示兒子的成就,表達對功名的期望。
古宅後方設有宗祠,內有育嬰堂和學堂,用以收容孤兒和老人,並提供教育。育嬰堂的設立反映了當時社會對於棄嬰問題的關注和解決方式。石時榮的育嬰堂後來被改建為女子公學校,並更名為明治學校。
1955年(民國四十四年),石氏家產大分割,在產權不清的情況下,遭遇公權力介入的窘境,此即法院公告拍賣一途。其中最讓後人稱道的是石氏第五代八房後石庚辛為首,為感念祖先來台創建之辛勞,不願古宅最終被拆除改建,四處奔走,只為保留石鼎美古宅之主體建築(門廳及正廳)的完整性。
由石庚辛名下所購置的石鼎美古宅於1961年(民國五十年)至1981年(民國七十年),其門廳、 正廳,內部曾做局部改建,包含非列級古蹟範圍之左二護龍,保持原狀下僅局部改建,依舊得見石鼎美古宅原始的規模及整體形制。
1997年(民國八十六年),由石鼎美古宅管理人之一石O壽先生提出列級古蹟申請,因石鼎美古宅保存較為完整之清朝傳統式民居建築,予以列入臺南市第三級古蹟。
直轄市定古蹟
1997-04-02
臺南市政府
1997-04-02
古蹟
文化資產
臺南市
文化資產
19970402000001
1.0
西門路二段225巷4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