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前後日本資本家階級政治勢力強大,於日本國內的銀行資本與產業資本結合建構了一個金融壟斷體制。
「勸業」在日文中,是指提倡實業,日本國會為振興及改良農工產業,以加強對臺殖民政策,提供長期融資,於1896年(明治二十九年)四月通過日本勸業銀行法,針對地方公共團體用於開闢耕地、農道及水路的費用,提供長期低利的農業開發資金等業務。1897年(明治三十年)設立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
1923年(大正十二年),解除與臺灣銀行的代理關係,成為正式的勸業銀行臺灣分行,一月臺北州開設支店後,在臺灣五個州的州廳所在地陸續開設支店,分別為臺南、臺中、高雄、新竹支店成立,落實殖民產業的經濟政策。
二戰後,殖民興業任務結束,依據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5月的臺灣土地銀行接收日本勸業銀行台南支店移交清冊,同年9月由國庫撥充資本,以勸業銀行為據點成立臺灣土地銀行(分行),賡續其農業及土地金融業務。
直轄市定古蹟
1998-06-25
臺南市政府
1998-06-25
古蹟
文化資產
臺南市
文化資產
19980626000003
1.0
中正路28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