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堂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公眾集會場所,較大規模的還設有公共圖書館、食堂、表演廳、娛樂室、演武場和體育設施等。日治初期,臺南地方缺乏集會設宴的寬廣場所。日人每有集會設宴皆向吳繼顯洽借吳家,或商借位於幸町一丁目的「兩廣會館」作為開會設宴之所。
地方官民於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集資成立民間組織「社團法人臺南公館」,並選定此地為籌建現代化公共聚會場所之地點。總耗時5個月,於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落成啟用,為臺灣最早創建的一座具公共集會功能之現代建築物,而其他地區的公會堂多興建於大正民主運動以後至昭和十年之間。
1923年(大正十二年),負責管理的法人團體因故解散,館產轉交臺南市役所託管,「臺南公館」遂更名為「台南公會堂」。二戰後,公會堂改稱為「中山堂」,暫供「軍人之友社」和「空軍新生社」使用,至1955年(民國四十四年)無償借予臺灣省政府設立「臺南社教館」,1994年(民國八十三年)社教館遷至五期重劃區新址,原有土地建物遂由臺南市政府收回管理。1998年(民國八十七年),「原台南公會堂」指定為市定古蹟。
直轄市定古蹟
1998-06-26
臺南市政府
1998-06-26
古蹟
文化資產
臺南市
文化資產
19980626000001
1.0
民權路2段30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