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28年(西元1895年),日本因甲午戰爭戰勝,因此創建「大日本武德會」發揚日本軍事體育,雖然表面上為民間社團,卻是與地方行政體系及警察機關結合之組織,是故武德殿之建築遍布各地方行政區域,而彰化武德殿便是於昭和4年(西元1929年)起造,昭和5年(西元1930年)完工。
在明治33年(西元1900年)臺北、臺中、臺南三地皆設置武德會委員部,而明治39年(西元1906年),臺灣的武德會委員部被改名為「大日本武德會臺灣支部」,後在大正9年(西元1920年)的地方制度改革中,武德會在各個新增的地方行政組織中皆設有支部、支所、分會。彰化武德殿為昭和4年(西元1929年)12月起造,昭和5年(西元1930年)6月22日舉行上棟儀式,同年10月18日落成。日治時期臺中州彰化郡武德殿,為日本武德會相關設施之一,其所管理或經營之項目,有武道(劍、柔、弓道)之相關基本設施外,另有游泳池、馬場、俱樂部、宿舍等。除了平常的武道練習以及特定武道比試外,亦作為多種集訓、講習活動使用,因此不但扮演運動競技場所,更成為學員修養身心磨練意志的修行場所。
戰後,在臺同屬於日本傳統社殿樣式建築的神社與日本寺廟一一遭到拆除,然而武德殿建築卻往往被賦予新的使用功能,除了部分繼續作為警察訓練設施外,又因其具有大跨度空間而且位於市中心精華地段,而改成集會堂、軍公教福利中心或忠烈祠使用(本案即是),因政府遷臺後政策的影響,此種建築物保存完整者寥寥可數。戰後的彰化市武德殿成為彰化忠烈祠,室內神龕仍供奉入祀的忠靈牌位,後方為附屬建物,曾是警察局的宿舍。民國90年(西元2001年)彰化市武德殿登錄為歷史建築,民國94年(西元2005年)10月完成武德殿的修復,民國96年(西元2007年)5月15日指定為縣定古蹟,民國107(西元2018年)完成修復工程。
縣(市)定古蹟
2001-07-10
彰化縣政府
2001-07-10
古蹟
文化資產
彰化縣
文化資產
20070515000001
1.0
公園路一段45 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