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進入日治時期後,開始鼓勵臺灣婦女解放纏足、並於明治三十年(1897年)招募女子教育,由此時期開始,臺灣各地公學校創立,並准許女子就讀,另一方面,旌表制度在臺灣亦依循日本規章,表揚孝行可風或認真事業者。廖氏嬌因就讀於安坑公學校,又因孝行感動地方,於大正四年(1917年)獲表孝女。
廖氏嬌(1903年~1917年)為安坑人,家中有祖母及雙眼失明的父母,並有兩位幼弟,所以廖氏嬌平時除了要照顧父母親外,放學後還要去撿拾柴枝、假日帶著父親到集市替人算命,維持家用,即便如此,廖氏嬌仍勤於學業,成績名列前茅,孝行受到地方肯定,於大正四年(1915年)獲總督府評定為孝女,而後大正六年(1917年)2月11日因放學途中在山上撿拾柴枝被大樹壓傷,2月15日病情加劇,不幸離世,16日出葬,得年十五歲。
同年,廖氏嬌生前國小同學為感念昔日情誼及其孝行,於母校安坑公學校設置廖氏嬌紀念碑。
原孝女碑置於安坑國小側門一隅,民國六十年(1971年)由時任校長重新立於兩棟教學樓及日式舊宿舍右方,後又遷移至學校圍牆外,但因安坑國小後方住宅興建,在開挖時將孝女碑掩埋,直至民國八十八年(1999年)才被發現,並於民國九十一年(2002年)重新立於國小操場一隅,亦公告為縣定古蹟,用八根石柱圈起以保護古蹟。
直轄市定古蹟
2002-04-08
新北市政府
2002-04-08
古蹟
文化資產
新北市
文化資產
20020408000001
1.0
安忠路36 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