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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源園邸
簡介
板橋林家的來台始祖林應寅,原居於中國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於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遷台,來臺後最早居住於淡水廳新莊。其子林平侯跟隨來台,經數年往來閩臺經商而漸漸致富,又與竹塹紹賢合辦全臺鹽務,累積財富,至四十歲始衣錦還鄉,納捐官位,但後來因無意於仕途,乃辭官返臺,並且於嘉慶時遷居至大嵙崁(今桃園市大溪區)。 林家首先在板橋建立宅院,要數弼益館,以為點收穀租之處。林平侯有五子:長子林國棟(飲記)、二子林國仁(水記)、三子林國華(本記)、四子林國英(思記)、五子林國芳(源記),等五個家號。而其中國華、國芳為其親生子,兄弟友愛,同產共居,而「本源」二字即為其二人「本記」與「源記」家號之合稱,道光二十七年(1847)首建弼益館於板橋,其後又於咸豐三年(1853)時,合力於弼益館之右側興建「三落舊大厝」,並且在落成之後舉族自大嵙崁族遷居於板橋,是為林家定居板橋之始。除倉庫之外,共有廳房五十二間,總建坪約880坪,入門處有半月池塘、大埕,大埕中有光緒六年(1880)四月建於新莊,再遷來此地之「聖旨」石碑。林國華之子林維源於光緒十四年(1888)時又在三落大厝之南,另外興建五落大厝,並闢建花園於舊大厝之側,耗時五年,在光緒十九年(1893)始竣工,花園本身面積佔地約3,700餘坪。 原名板橋別墅的林本源園邸,以林家花園與住宅三落大厝、五落大厝,同為板橋林家有名之三大建築,三者總面積共計17,331坪,前後共花費40年建造,耗銀50萬兩,較光緒初年所建的臺北城之工程費僅20萬兩相比,可見其興建工程的浩大與慎重。民國65年(1976)林家捐出花園部份,供公共使用,並拆除了五落大厝;花園及三落舊大厝部份,則於民國74年(1985)指定為二級古蹟。
古蹟類別
國定古蹟
登記日期
1985-08-19
主管機關
文化部
註冊日期(英文)
1985-08-19
類別
古蹟
主類別
文化資產
所在縣市
新北市
群組類別
文化資產
主類別
19850819000028
版本
1.0
來源網址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monument/19850819000028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流芳里西門街42之65號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