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原日據時期山林課成立之「營林共濟組合」所購置,作為員工宿舍;資金由員工每月薪資中扣收會費,山林課提撥配合款籌資而成。建築物創建時期約為日據時期30年代前後,為原日據時期山林課所成立之「營林共濟組合」所購置,作為員工宿舍。二次大戰結束後(1945年),台灣省農林處下設林務局,接收原總督府山林課之業務,「營林共濟財產」也由林務局接管,此區房舍繼續配住員工。
直轄市定古蹟
2006-03-31
臺北市政府
2006-03-31
古蹟
文化資產
臺北市
文化資產
20060331000001
1.0
金山南路二段203巷15號;金山南路二段203巷17號;金山南路二段203巷22號;金山南路二段203巷24號
更新日期:9/26/2025 11:48:1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