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指較晚開闢的池塘。昔日此有一座人工築堤蓄水而成之池塘,由於其修築年代較其東方的池塘(今六合里的舊埤)晚。最晚於嘉慶二十四年(1819)的土地契約中,已有新埤、新陂等地名的紀錄(臺灣歷史數位圖書館網站)。大正九年(1920)地名改正後,又被寫作新坡。池塘於日治前已陸化,土地多開闢為農地。
指涉的地域為本里中部,即新埤福德祠一帶,或可泛指本里全境與惠安里的部分
新陂、新坡
臺北市
信義區
泰和里、惠安里
聚落
臺灣地名辭書(卷廿二)臺北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更新日期:11/3/2024 1:17:5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