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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湖
中文發音
Chengqinghu
一般發音
Chengcinghu
別名
大埤、大埤湖、大貝湖
城市
高雄市
區域
鳥松區
鄉鎮
鳥松里
類別
自然地理實體
語言
閩南語發音
歷史典故
位於鳥松村中部,原名「大埤」,係曹公圳支流之一,初為調節農業灌溉之用。至日治末期,為因應軍事及重工業生產用水需要,乃於昭和15年(194)開始利用曹公圳,將原水引儲湖內,並增建供水社唄。民國36(1947)奉省令成立「高雄工業給水工務所」,開始整修設備,恢復供水,惟大部分土地被附近居民佔用濫墾,樹木多被砍伐,大量泥沙淤積,每日出水量8力方公尺,僅能維持聯勤兵工廠,台灣鋁廠及台肥等工業用水。民國41年(1952)政府為配合經濟建設發展,因應工業用水增加需要,乃將工務所改制為「台灣省高雄工業給水廠」,隸屬於省政府建設廳,為本省公營事業之ㄧ。其後大力投資,整頓建設,擴建水源,增加供水設備,出水量日增至4公噸。民國43年(1954)易名為「大貝湖」,至前被佔用的土地漸次收回,開始以環境園林化為目標開始規劃,並與農村復興委員會(今農委會)合作造林,辦理水土保持工作及建築堤岸道路等,以達到涵養水源及防止水源被污染的目的,未及十年,努力建設的結果顯見,不僅在水資源處理方面進步良多,且整個水源區的環境亦日趨美化,漸為外界人士所注意。大貝湖自然環境清幽,加上水土保持良好,林木花卉不斷培植,湖光山色更顯秀麗,民國45年(1956)11月蔣中正先生巡視水廠時,對湖區整理與管理曾與以嘉許,並鼓勵繼續興建,以爭取中外人士前來遊覽。繼之台灣省政府主席周至柔先生指示將大貝湖列為台灣三大特定風景區之ㄧ。民國47年(1958)12月台灣省觀光事業委員會將之定為觀光區,民國49年(196)9月4日正式開放。民國52年(1963)9月更名為「台灣省大貝湖工業水廠」,該年先總統蔣中正先生南巡駐蹕湖畔「澄清樓」,對湖區風景清幽,波平如鏡,至為喜愛,並賜名為「澄清湖」,只在啟迪國人以澄清天下為己任,因此,廠名於民國53年(1964)2月奉核定為「台灣省澄清湖工業水廠」。民國63年(1974)元月,台灣省政府遵奉行政院指示,成立「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將原省籍地方經營中的128個水廠合併經營,期望能擴大供應全省自來水及工業用水;總管理處之下分設十一個區管理處,澄清湖工業水廠為第七區管理處,全名為「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澄清湖給水廠」,負責管理經營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和澎湖縣之自來水事業,負責生產作業,幾經改善及擴建,現在每日最大出水量為45立方公尺。(王信助,1985:15-16)目前澄清湖觀光園區總面積陸地約11公頃,湖面13公頃,湖區總面積375公頃,環湖路7公里。內有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面積約18公頃。有「台灣西湖」之稱。並以「三僑」、「六勝」、「八景」聞名。
參考典故
《臺灣地名辭書(卷五)高雄縣(第二冊˙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