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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宮
中文發音
Hai-an Temple
一般發音
Hai-an Temple
縣市
臺南市
區域
中西區
村鎮
民權里
類型
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
歷史典故
供奉天上聖母,關於其創建年代說法不一,《福建志》指出,位於南勢港南畔的海安宮,為乾隆五十三年(1788)欽差大臣福康安偕眾官公建,而後將其交付三郊管理,被認定具有官廟性質,每月二回府縣官吏必到此參拜。寺廟台帳則稱,本廟為乾隆元年,由三郊之金永順、蘇萬利、李勝興等與三郊成員集資五千圓所建;但不論何者為是,此地為三郊的重要廟產及根據地,則無疑義。而後海安宮只在明治三十八年(195)曾加以改建,民國三十四年3月因遭盟軍飛機轟炸燒燬而重建,但留存歷史悠久之龍柱一對,置於今後殿龍虎井邊,並古匾六塊;廟右側則有古井
地標內容
金華路四段44巷31號
參考典故
《臺灣地名辭書(卷廿一)臺南市》,臺灣省文獻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