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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地名資料_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類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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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區公所
中文發音
East District Qu Hall
一般發音
East District Cyu Hall
別名
臺南市東區區公所
縣市
臺南市
區域
東區
類型
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
歷史典故
日治時代的區事務所位於彌陀寺,民國五十三年遷到衛民街一號,即原台南州知事官邸。民國六十八年於新大樓完工後區公所遷入現址,佔地426坪。原隸屬崇學里。
地標內容
位於崇學路1號,正當崇學路、崇善路交會處。
參考典故
《臺灣地名辭書(卷廿一)臺南市》,臺灣省文獻會
景點地圖
經度:
120.224094
緯度:
22.9802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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